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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一女子冒充警察诈骗女老师三百余万 获刑13年

发布时间:2024-05-16 11:25:50来源:
近日,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,被告人丁某燕因冒充警察并一人分饰三角,诈骗一名女老师三百余万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。这起案件不仅数额巨大,而且手段恶劣,给受害人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和经济损失。

据了解,受害人阿蓉是一名教师,2018年夏天,她在一次社交场合中结识了丁某燕。丁某燕自称是香港居民,并在晋江某金融公司担任股东,以高额的投资回报为诱饵,引诱阿蓉进行投资。在丁某燕的精心策划下,阿蓉逐渐放松了警惕,将自己的积蓄陆续投入其中。

然而,这仅仅是丁某燕诈骗的开始。她不仅编造了虚假的投资项目,还利用阿蓉对警察职业的信任,冒充警察与阿蓉建立恋爱关系。丁某燕甚至在网络上扮演多重身份,包括公司股东、警察等,以此编织出一张密不透风的欺诈网。在丁某燕的心理战术下,阿蓉对她的信任达到了顶峰,对她的投资行为也毫不怀疑。

随着骗局的逐渐展开,阿蓉不仅失去了自己的积蓄,还被迫离婚,生活陷入了困境。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,阿蓉一度试图跳江轻生。幸运的是,她被及时救起,并在绝望中找到了向警方报案的勇气。

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,将丁某燕逮捕归案。经过法庭审理,丁某燕的诈骗行为被认定,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以罚金三十万元。这一判决不仅是对丁某燕的惩罚,也是对受害人的一个交代。

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,诈骗手段层出不穷,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警惕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。同时,也要加强对身边人的监督和提醒,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
(责编: admin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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